个税年度汇算来临,这些信息与你息息相关

发布时间:2024-03-29 14:33:17 来源: sp20240329

  进入3月,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已启动,今年的办理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。

  个税汇算办理都与谁相关?补税或退税具体是怎么计算的?汇算办理有啥新举措?一起来看一下吧。

  哪些人需要进行年度汇算?

  年度汇算是指年度终了后,纳税人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的过程。

  简言之,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“查遗补漏、汇总收支、按年算账、多退少补”。

  纳税人2023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需办理汇算: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;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。

 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纳税人无需办理汇算:包括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;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;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;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。

 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,造成2023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,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。

  这些税收专项扣除别忘了申报

  有些在2023年产生的税前扣除,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:

  减除费用6万元,以及符合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;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、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大病医疗、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、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;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、商业健康保险、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;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。

 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,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、专项扣除、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,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。

  纳税人与其配偶共同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、子女教育、大病医疗、住房贷款利息及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的,以及与兄弟姐妹共同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,需要与其他填报人沟通填报扣除金额,避免超过规定额度或比例填报专项附加扣除。

 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,自2023年1月1日起,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,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;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,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。

  怎样便捷办理汇算?

  为便利纳税人,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、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。纳税人可优先通过个税APP及网站办理汇算,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;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,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。

  为方便办理退税,2023年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,可选择使用个税APP或网站提供的简易申报功能,便捷办理汇算退税。

  纳税人办理汇算补税的,可以通过网上银行、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、银行柜台、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。邮寄申报并补税的,纳税人需通过个税APP及网站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。

  今年,税务部门又进一步扩大优先退税服务范围,对年收入额6万元以下,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,在之前年度提供个人所得税APP、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简易申报快速办理服务的基础上,进一步提供优先退税服务,不断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。

  同时,进一步拓展汇算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,依托国家医疗保障局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向税务部门共享的医疗费用数据、个人养老金数据,为纳税人提供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信息、个人养老金信息预填服务,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申报体验。

  进一步优化纳税人个税APP操作体验,升级个税APP版本,重构频道页面,重新设计功能图标,避免业务功能交叉,一体化展示办理查询事项,更加突出“待办”提示,让纳税人体验更加友好。(记者韩佳诺)

(责编:岳弘彬、牛镛)